10月14日上午,药物所召开所长办公会,作出认真学习、严格遵守《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》的决定。
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导卫生计生领域广大医学科研人员提高诚信意识,遵守诚信原则,养成良好科研行为习惯,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《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》。《规范》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,共五章35条,分别从医学科研人员、机构和管理部门的角度提出了诚信行为规范和制度建设要求。
会议要求全所科研人员认真学习《规范》内容,从科研方案设计、立项申请、开展研究、论文发表、奖励申报等各个方面自觉遵守《规范》中提出的诚信行为要求,并结合近日《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》中披露的5所大学的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等事件,切实增强科研诚信意识,严守道德底线,实事求是,自觉抵制科研不端行为。
《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》全文请登陆药物所主页-党群工作栏目-学习园地-学习文件中查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