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物所工会委员会在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,围绕药物所中心工作,依照宪法、法律、法规以及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现有工会委员9名委员组成,设工会主席1名、工会副主席1名。
药物所工会委员会始终坚持职工为本的原则,认真履行工会“四项职能”,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首要职责,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,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认真推行所务公开、履行民主监督职责,充分发挥领导和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打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会干部队伍,努力建设服务型的职工之家,做职工的贴心人、娘家人,为药物所的建设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。